学前教育法草案三审稿有不少新增内容,比如规定幼儿园等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提供、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保护个人信息“从娃娃抓起”,这一内容切中了当下个人信息易遭泄露的时弊。
民众关注度更高的一点是,草案拟扩大幼儿园托班招收儿童范围,意味着将来二周岁以下的幼儿也可以进入幼儿园了。“娃满两岁就好带了”是很多父母的经验之谈,因此,比“入园难”更难的是“入托难”。不仅是当前的托育机构少之又少,而且孩子越小,照护难度越大,因此很多家庭不得不请家里的老人或者找保姆带娃。“带娃难”成为很多家庭的困扰,甚至影响到民众的生育意愿。幼儿园招生取消“二周岁以上”这个年龄限制之后,家庭面临的这道难题有望得到缓解。
此外,这条新规也便于集中利用幼托资源,对于幼儿园的发展大有好处。由于生育率下降,现在一些幼儿园的生源流失严重,有些幼儿园不得不缩减规模甚至关停。扩大幼儿园招收范围,幼儿园的生源就会相应增加。并且,幼儿园已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扩大招生与服务范围相对容易,而且还能让现有资源发挥更大效应。与其新建托儿所等托育机构,不如让幼儿园开设托班并扩大招收范围。
但也要看到,这条新规对幼儿园的能力与服务水平是一次考验。幼儿园师资力量不足现象一直存在,扩大招收范围势必进一步加剧人才紧缺。人手不足容易导致幼师队伍鱼龙混杂,进而影响到办园质量。扩大招收儿童范围之后,尤其需要加大对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幼儿园也要自觉强化能力与质量建设,防范健康与安全风险。
幼儿托育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方面的任何微小变化,都牵动着每位父母的心。扩大幼儿园托班招收范围利于缓解“带娃难”,这一改变会赢得社会的广泛好评。但要想将这件好事办好,社会仍要持续作出努力,在幼托人才培养、硬件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监管等方面,都应该有更高要求和更大作为。(唐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