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启动专项救助行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举措、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联合巡查和快速响应工作机制,确保流浪乞讨、务工不着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全面落实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
前置救助关口,分类施策、积极主动做好救助服务,是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在专项救助行动中的职责担当。为此,通知强调,要对以流浪乞讨为生活方式、在附近务工等经劝导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露宿街头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品、衣物、御寒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
为确保专项救助工作高效运转、有效覆盖,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主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动,组建救助分队,开展联合巡查,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利用智慧城管、网格化管理等平台,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应急响应工作机制,遇到紧急事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