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提出,要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每个县(市、区)选择不超过3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扩大单体规模,健全临床科室设置,配齐诊断治疗设备,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100种常见病、多发病;薄弱乡镇卫生院补短达标,三年内市县两级政府支持1000所薄弱乡镇卫生院完成标准化改造,强化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75种常见病、多发病;村卫生室公有化标准化建设,实行政府建设、乡镇卫生院管理、乡村医生无偿使用。
《实施方案》明确,高质量建设县域医共体,强化县域内资源统筹,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共建共享共管机制;拓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加强全科、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恢复提升乡镇卫生院外科、妇产科等临床服务能力;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至70%左右;完善保障激励机制,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壮大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
其中,为壮大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统筹配置和管理,推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按照引进紧缺人才政策简化招聘程序。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2025年前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培养医疗卫生专业人才4万人以上。实施大学生村医招聘专项计划、大学生村医订单定向培养计划、在岗优秀村医校园培训计划,每年公开招聘500名、订单定向培养500名大学生村医(大专)和校园培训1000名在岗优秀村医,财政给予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每年选拔培养100名基层中青年学科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