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乡市商业银行收费治理暨提醒告诫会,进一步规范全市商业银行收费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会议对全市商业银行收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商业银行收费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禁在标价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越权擅自制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将本身应尽工作职责转为有偿服务并收费,严禁贷款中强制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严禁其他违规收费行为等八个方面对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进行了提醒告诫。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穆纪胜在会上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自上而下认真对待收费治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把此项工作落实落地。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规范金融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各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治理工作是保障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二是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自查自纠。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各商业银行总行制定的市场调节价领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违背客户意愿,强制搭售或引诱误导消费者购买理财、基金、贵金属等金融产品或强制客户到指定的企业办理评估、保险等业务。确保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全部取消,改进内部管理,完善收费政策,建立规范自身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强价格检查,推进综合治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资金管理、信贷承诺、财务顾问、公证等收费方面的问题隐患,对收费政策随时会商,精准把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合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商业银行收费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相关人员及市局价格监督检查科全体人员,全市17家商业银行分管收费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乔连波)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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