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南银保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活动的通知》(豫银保监办便函〔2023〕138号)文件精神,推动反电信网络诈骗宣教工作纵深开展,增强广大员工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3月20日,中华财险新乡中支召开专题会议,启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教活动。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章<金融治理>内容,重点学习了第四十条有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的等四种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将会受到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五万元至五百万元不等的罚款、以及责令停止新增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处罚。会议还学习了第四十六条内容,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会议最后,中华财险新乡中支公司负责人刘根宣布活动自即日起至7月31日结束,并对全员进行履职提醒,一是严禁员工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二是严禁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三是严禁包庇纵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四是严禁在参与与查办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中失职渎职;五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敢于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六是严禁其他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财险新乡中支印发活动通知,明确宣教活动时间和重点工作内容,在职场宣教栏内张贴《电信网络防诈骗宣传手册》,组织全员学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教工作,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做出积极贡献。(中华财险新乡中支宣)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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