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翁韬 本报通讯员 王群章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越发强烈。长期以来,农村房屋以自建为主,部分农村自建房存在施工队伍不专业、质量难保证、监管有漏洞等问题,农村自建房处于粗放式发展状态,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日前,全省各地针对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有关人士也呼吁,应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自建房质量。
农村自建房“我的地盘我做主”
前几天,豫西某地的农民刘枫林(化名)用了半月时间,在老家旧宅基地上建起了3间正房,施工用的是本村几个村民。问其为何不用专业施工队,他说“图便宜呗”。据他介绍,建房用的材料全是他亲自选购的,能省就省,“反正房子也出不了大问题”,如优质河砂每立方米180元,而购买自家附近的普通河砂每立方米才60元,仅此一项就省不少钱。
目前,在农村和老刘一样心态的人还有很多。他们认为,宅基地是自家的,房子想咋盖就咋盖,在他们看来,“盖房子不用学,人家咋做咱咋做”“过去住土坯房,不也没事吗”,至于规划、设计、监管等,这些应该做的事,他们一概免了。
调查发现,不少农村自建房由于缺少专业队伍施工和技术指导,房屋质量难以保证。
“农村大部分自建房的建设标准,大多是依据户主的喜好、预算来定的。作为施工方,很多时候只能是业主让咋建就咋建。”豫东某县的张红民(化名),是在农村建了好多年房的“老把式”,采访中,他也向记者谈起他的担忧。
农村建房的施工队伍大多没有资质,往往几个村民或十几个村民自发组成。这些人员往往年龄偏大,缺乏专业技术培训,他们没有统一的农村自建房技术标准可以遵循。
张红民坦言,施工队要的是劳动报酬,建房价格都是施工前商定好的,能缩短一天工期,就能增加一天的利润,很多时候对施工工序能减就减,材料能省就省。
针对农村自建房的监管十分薄弱。一些村干部告诉记者,村民盖房是村民自家的事,对群众建房中存在的问题,村委会一般采取放任态度,除非在建房中邻里发生纠纷,村委会才会介入调解。作为监管部门的乡镇村建所(办),由于人员少,同时还兼顾其他任务,想管也没有精力。同时,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和仪器,对农村房屋质量检查也难以进行,加之农村建房点多面广,对自建房的监管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在一些农村走访时了解到,部分村民采取分步建房模式,“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他们先将房子建成一层,等过几年有钱了或者想改变房屋用途时,再往上加盖一层或两层,而对于地基的承载力则很少考虑。有些地基因为不堪重负,结果产生房倒屋塌的悲剧。
行业监管要及时补位
为了减少悲剧发生,保障房屋安全,业内人士认为,关键是强化监管,规范施工,提升农村自建房质量。
“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集体建设用地自建房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自建房建设技术导则等讨论稿已出,正在征求各方意见,以后应该让村民自建房做到有法可依”,豫西某地一位住建部门的负责人说,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还应根据本地情况,早日出台自建房技术规范,并组织农村施工队伍和村民学习。同时,可以借鉴一些地方免费为村民提供房屋设计施工图纸的做法。
充实乡镇村监管力量,加大农村自建房监管力度。乡镇政府应明确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适合当地情况、切实可行的审批、监管机制,配备专业设备,不定期到各村指导村民自建房工作,引导村民采用新型技术建造房屋,对不按规定私自加盖和变更房屋用途的应及时加以制止。
此外,还应建立农村自建房施工负责人专业技术、安全考试制度,并颁发结业证书或进行资质认定。通过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农村自建房施工队伍的专业技术能力,规范农村建筑施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