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显示,山东将建立全省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与抵押贷款业务网上协同联办机制,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与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业务“一点登记、一网协同、一次办好”。该项工作在5月-6月进行试点,7月-10月全省推广。
据了解,山东将依托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与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总对总”对接,采用N(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1(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1(山东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N(山东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模式,通过“N+1+1+N”模式建立全省不动产登记与抵押贷款业务网上协同联办机制,扩大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为银行提供服务的服务范围。
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方面,《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严格用户权限,强化安全技术应用,确保信息安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抵押人授权查询信息,并严格规范使用查询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落实“谁承办、谁提起、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将查询获取的信息泄露和用于查询请求事项之外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