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桂林
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某企业内,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网购闹剧。某企业女员工因“双十一”到来囊中羞涩,竟以跳楼威胁公司预支工资。经查,该女子姓尚,现年35岁,资深网民,特喜欢网购,一个月近四千的工资,有一半的钱都花在网上淘宝,而当天又恰好是双十一,可自己银行卡上的钱已不足一百元,于是尚女士想到了去工厂预支工资。(11月12日现代金报)
如今的“双十一”,成了不折不扣的购物狂欢节,为了“双十一”,有些剁手党上演着一幕又一幕近乎荒诞的疯狂。这位尚姓女子,苦于囊中羞涩,竟然以跳楼的极端方式威胁公司预支工资,真的让人无语。
听说过跳楼讨欠薪的,但还真没有听说过跳楼威胁预支工资的。该尚姓女子之所以做出如此荒诞的举动,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乃她的网购瘾太大,大到一个月近四千的工资,有一半的钱都花在网上淘宝。这是一种典型的不会理财、不懂合理消费的主儿。
但跳楼威胁公司预支工资的背后,又暴露出不容小觑的问题。一是部分员工的法制观念淡薄。关于工资的支付,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法律上并没有预支工资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尚姓女子要求公司预支工资的做法于法无据。二是部分员工不懂得换位思考。如果每一个员工只从自身利益出发,动辄向所在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用人单位还怎么有序运转?所以,用人单位必须有一整套管理规章,只要是合法合理的,员工就得遵守。尚姓女子威胁公司预支工资,没有设身处地的替单位着想,属于无理取闹。
和谐的劳动关系的构建,既要靠用人单位的人性化管理,又要靠员工的遵章守纪;既要靠相关部门的全方位监管,又要靠工会组织的贴心服务。作为员工来讲,在自身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的情况下,也不要向用人单位提无理要求。
责任编辑:杨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