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喊你认证 逾期将影响社保待遇发放

2021-08-19 11:36:12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记者 李蕊) 从2020年10月,我市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以来,大部分待遇领取人员已完成认证,但仍有部分人员未完成认证,为了不影响社保待遇的发放,请未认证的人员在规定的首次认证截止时间9月30日前完成认证。否则市社会保险中心将于11月暂停发放其社保待遇。这是8月18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到的。

据了解,需要认证的人员范围包括,领取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为了方便待遇领取人员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认证办法,该中心在原有的河南社保APP、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三种认证办法的基础上对认证办法进行了扩充,启用了经办柜台认证、自助一体机认证、互联网认证、上门认证、“中国领事”APP认证五种认证办法。其中对于在境外居住的人员,推行了中国领事APP认证;对于因病行动不便的人员,可以申请工作人员上门认证,还有网络认证;对于柜台认证、自助一体机认证,由于仍处在疫情期间,考虑到大家的安全,希望大家采取手机APP认证的方法,实现不见面认证的方法完成认证。

此外,对于新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模式,不同人群社会保险的认证周期是有区别的,领取企业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养老金的人员,以及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补助费的工伤人员,认证周期是365天;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和领取工亡职工抚恤金的供养亲属,认证周期是180天。

据悉,现在采取的是递延认证方法,就是在这个有效期中间,待遇领取人员可以多次认证,以最后一次认证的时间为准,向后推迟一个认证周期,请大家注意,一定要在你的有效期之内完成认证,否则会导致待遇停发。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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