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陈荣霞)9月1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对列入《清单》的32项行政处罚事项,凡符合轻微违法情形,经教育整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希望通过进一步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促使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清单》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变更、电子商务、工业产品许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认证认可等多领域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实施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秉持包容审慎与严格监管并重的执法理念,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将“执法与服务”“监管与指导”“处罚与教育”相融合,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情况,不断完善《清单》内容,实行动态化管理,推动实现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此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和自由裁量标准的修改情况,重新梳理制定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2021年)》,教育引导市场主体根据风险等级,自觉尊法、学法、守法,最大限度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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