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刷脸”就能完成

2020-09-14 10:47:57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李蕊)9月11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获悉,我市从下月起,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四类人员进行认证
 
据了解,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分四类,分别是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三种认证渠道
 
今后社保领取待遇的资格认证方式将在手机上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具体来说,就是在手机上下载“河南社保APP”、“豫事办APP”和通过“支付宝APP豫事办小程序”三种方式进行“刷脸”认证。其中“河南社保APP”既可以本人认证也可以为他人代办认证,而“豫事办APP”和“支付宝APP豫事办小程序”只能进行本人认证。
 
首次认证后将不再设定认证时间
 
此次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完成首次认证时间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今后将不再设定认证时间。领取养老保险(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待遇人员和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设置为365天。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每个认证周期设置为180天。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设置为180天,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
 
认证周期采用递延计算方式,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最新认证时间,新增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认证周期开始时间系统默认为确认享受待遇时间,截止时间为开始时间加上设置的认证周期。每个认证周期内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每认证一次,最新认证时间即为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认证周期截止时间以最新认证时间为起点向后递延一个设置的认证周期。
 
“目前全市暂不设置柜台认证。”市社保中心人员说,采取这样的认证方法不受时、空等因素限制,可实现认证人员足不出户就完成认证,更加便捷高效。不会使用或者无智能手机的人员可请子女等他人代办,也可到养老金发放银行网点、所属社区请劳动保障专管员帮助,特殊情况下社保工作人员可以上门认证。
 
不过值得提醒的是,如果待遇领取人员未在首次认证规定时间或者认证周期截止时间前完成认证,将于次月暂停发放其社会保险待遇,待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恢复社保待遇正常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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