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

2020-04-16 10:25:42 来源: 大河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中国政府网消息,4月15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会议专题研究了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问题,并提出要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国内疫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复工复产稳步推进,经济活力逐步提升。国际上金融市场震荡回稳,经济走势受疫情冲击十分明显。目前外部风险大于内部风险,宏观风险大于微观风险,在这样的形势下,关键在于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事,从总量和结构同时入手,在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把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本次会议专题研究了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问题。会议指出,资本市场发展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最近一段时间,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涉及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

  数据显示,今年来伴随着新证券法落地施行,针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正在显著加强。3月份以来,沪深两市已经先后有多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就在4月15日当天,东方网力公告称,因涉嫌信披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原控股股东、现任董事刘光进行立案调查。中润资源发布公告称,因涉嫌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财务造假对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金融委针对财务造假等恶劣行为提出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抓住了问题的主要矛盾。他指出,过去一些上市公司习惯于“打擦边球”对财务报表进行美化和操纵,当前应当明确财务造假的概念和边界并严格执法,把打击财务造假作为落实新证券法的重要措施。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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