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开车行驶在马路上,经常会看到甚至亲身经历强行变线、强行超车、长时间鸣笛、爆粗口等令人不爽的状况,既影响心情,更威胁安全。“路怒”,已然成为如今很多司机身上的一种病症,一怒之下的偏激举动,也往往令不少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得不说:“路怒”很危险,上路须谨慎。
城市道路属于社会公共资源,每个人都可以行驶于其上,但要遵守公共的规则和社会的公德,不能将道路视为“私产”,甚至当成自家“跑马场”,任由自己的心情和喜好信马由缰、策马奔腾。这种不顾及他人感受,损害他人权益,甚至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更应依法依规接受相应的处罚。唯此,才能给路上司机以警示,保道路安全以畅通,还法律法规以尊严。
毫不夸张地说,在城乡大街小巷,“路怒”每天都在发生。“路怒症”已远远不是机动车驾驶者的专属症状,这种愤怒、焦躁的情绪和症状已经越来越多地覆盖到了骑自行车、电动车,甚至是步行的路人身上。似乎每个人只要一上路,就会自然而然地附带上一种“离我远点”“别挡我路”的不良情绪。不知这种情绪的产生,是因为道路资源变得日趋紧张和拥挤,使人们的思想因挤压而扭曲变形;还是快节奏的现代生活让人们承受了过多压力,使道路成了他们情绪的“发泄池”。
无论是何原因,道路安全绝非儿戏。我们以各种方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多部法律法规为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但这些都是客观的外在保障。说到底,道路交通安全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需要每个人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多一些互谅互让,少一些自私任性,这既是利他,也是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