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层面关于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性、指导性政策文件,此次《意见》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几个“突出”:一是突出“引导”。明确提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激发数据资源要素潜力、推动产业链创新与应用等内容,并从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产业生态、促进消费、企业发展和集群建设等角度,明确到2025年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二是突出“方向”。数字文化产业受众多、传播快、影响大,发展中要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三是突出“创新”。《意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内容、技术、模式、业态和场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特别以“培育数字文化产业新型业态”为专门章节,部署互联网、超高清、VR/AR、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创新应用,明确培育、壮大云演艺、云展览、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业态的具体路径,体现了对产业发展活跃态势的把握,引导激发产业创新潜力,形成更多新增长点、增长极,增强发展新动能。
当前,文化产业与数字技术协同推进、融合发展,新型业态蓬勃兴起,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数字文化产业成为优化供给、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途径和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数字文化产业异军突起、逆势上扬,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抗击疫情中形成的新业态新模式,展现出强大的成长潜力,成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目前中国网民规模9.4亿,互联网普及率67%,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广泛普及以及网民付费习惯的养成,数字文化产品的消费潜力和市场价值将得到进一步释放。同时,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也还面临数字化水平不高、供给结构质量有待优化、新型业态培育不够、线上消费仍需培养巩固、数字化治理能力不足等新问题。
在此形势下,《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以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培育新型业态,促进产业提质升级,增强发展新动能;有利于激发文化消费潜力,引领消费潮流,不断创造新的消费场景、满足消费需求;有利于推动数字经济格局下文旅融合发展,与数字经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和国家文化软实力;有利于引领青年文化消费,创作满足年轻用户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产品,增强青年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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