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0-08-21 13:46:31 来源: 大河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海洋经济已跨入以高新技术引领的新时代,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各国争相抢占的科技制高点。应进一步破解制约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难题,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在我国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有关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的带动下,创新要素和社会资金向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集聚态势明显,重点领域技术加快突破、示范应用逐步增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规模日益扩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制约

一是产业规模体量偏小,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海洋船舶产业进入调整期,占主要海洋产业比重从2012年的6.5%下降至2019年的3.3%。2019年,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电力业、海水利用业三个产业增加值占全部海洋生产总值仅为1.85%,相比2015年仅提升0.3个百分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仍以资源依赖型为主,海洋产品还主要集中在初级产品阶段,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低,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较弱。真正有影响力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还不多见,很多涉海企业主业并不在海洋产业领域。

二是关键核心技术差距较大,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海洋工程装备行业总体处于中等略偏上水平,但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能力较低,国产化率低于20%,关键技术基本由欧美企业垄断。深海技术和装备亟待突破,总体水平落后发达国家10年左右,个别领域如海洋材料与工艺、通用技术设备等落后20年。海洋生物产业关键技术亟待完善与集成,海洋微生物菌株的筛选、改造及大规模发酵、海洋活性天然产物的大规模高效制备、海洋创新药物研发等仍处于孕育期。海水淡化基础研究不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较少,设备制造及配套能力较弱,反渗透海水淡化的核心材料和关键设备主要依赖进口,国产化率不到50%。深海水下机器人焊接技术一直难以提升,高端焊接电源技术受制于人。海上风电场设计、整机制造、芯片和软件设计等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三是产业生态还不完善,产业发展缺乏市场应用空间。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起步较晚,在资金供给、人才储备、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方面机制还不完善,制约了产业创新发展。资金方面,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资金需求量大,风险高的特点,对投融资保障机制要求较高。但我国市场机构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长规律、运营特点、潜在风险了解不够,开发的针对性产品较少。市场方面,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由于应用机制不健全,且缺少国家级的公共试验平台,工程化和实用化的进程缓慢,产业化发展较为困难。海水综合利用产业关键材料、设备国产化率不高,成套化技术尚待成熟,缺乏大型海水利用自主示范工程引导,在产业开发规模上有待提升。海水淡化、波浪能、潮汐能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还缺乏成熟的市场应用需求。人才方面,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人才流失问题较为突出。

四是有针对性的扶持不足,政策支持方式亟待改进。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处于发展初期,离不开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但目前国内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整体支持力度和针对性有待提高。第一,规划引导不足。虽然我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海洋产业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中都有涉及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内容,但还没有专门针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和管理体制机制,缺少具体的落实政策和措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等亟待明确。第二,经费投入不足。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值的领域,研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国政府投入明显不足。同时,也缺乏针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先期预研投资、创业投资、担保基金、风险资本市场等资金扶持。第三,支持政策不足。对初期市场的引导和培育、政府采购等措施落实不力,产业发展缺乏强有力的需求政策。现行的税收政策不能激励和吸引资金投入到新兴海洋产业领域,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难以获得持续的经费支持。仍没有建立起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系统,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发挥不足。

促进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为破解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难题,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未来一个时期,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海洋经济重要论述,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企业为主导,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驱动为根本动力,坚持以“创新、集群、绿色、统筹、开放”为主要着力点,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布局优化集群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陆海统筹联动发展、国际合作开放发展,积极实施一批重大海洋工程与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投入,着力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围绕扩大有效市场需求、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精准施策,大力发展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装备制造、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海洋新材料等产业,加快形成一批海洋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打造一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地和战略平台,有力支撑我国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当前,海洋工程装备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全球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遭受严重冲击,新订单大幅萎缩,已建成和在建产品大面积延期或撤单。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正处在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阶段,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加快赶超的战略机遇。应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加快调结构、去库存、补短板、创品牌,不断优化产业发展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国际竞争能力。

推动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跨越式发展。海洋的生物多样性不仅为人类提供了优质的食物与能源资源,也为创新药物提供了巨大的开发潜力。应把握全球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发展趋势,坚持资源优先、强化应用导向,进一步加大投入,夯实产业创新基础,优化产业生态,激发市场活力,着力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提升我国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规模与效益,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体系。

促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加大对海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推动海水利用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沿海地区水安全、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按照“突破关键技术、夯实制造支撑、做优增值服务、深化国际合作、优化发展环境”的思路,提升海水利用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海水淡化制造业、补齐海水淡化服务业短板、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形成上下链条协同联动、制造服务融合发展、技术装备自主可控的海水淡化产业体系,优化健全海水淡化发展机制和政策,进一步提高海水淡化应用市场规模,培育建成一批海水淡化领军企业、优势产业集群和综合利用示范区,大力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产业化应用为支撑、以提高战略支撑能力为导向的海水淡化产业,为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逐步育成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

有序推动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立足海洋能资源条件,以海岛开发和海上作业用电需求为导向,兼顾解决沿海地区清洁能源需求,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统筹规划,分步发展,科技创新,政策激励,加快海洋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开发利用,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以海洋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电站为重点,有序推动海洋能项目建设,提升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链整体水平,补足核心技术与关键零部件短板,促进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和装备开发,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提升海洋能开发效率,大力推动海洋能国际合作,促进海洋绿色能源走出去,推动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

加速海洋新材料产业发展。目前,我国关键海洋材料依赖进口等问题突出,材料问题已成为我国海洋工程与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要瓶颈。由此,应加强产学研结合,重点开发生产海洋防腐涂料、海洋无机功能材料、海洋高分子材料等新产品,推动海洋新材料的应用和发展。积极打造多家以海洋新材料产业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促进人才、基地、项目协调发展,推动知识、技术、人才、资金、政策等要素聚集,加速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建设一批海洋新材料产业基地,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

推进产业发展的举措建议

建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国家海洋优势资源,对现有设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的涉海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重组,形成分布式、网络化的新型科研机构,主要功能是填补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科学研究与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品和产业化技术创新之间的鸿沟。探索全产业链协同持续创新模式,从全产业链角度梳理产品和技术的痛点和缺失,组织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建立上中下游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一体化组织新模式。加快涉海人才培养,鼓励高等教育机构加强海工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等专业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有重点、有选择地开设新学科、新专业,加大教育投入和师资力量培养。

实施一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程。发挥新技术、新业态、新服务对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顺应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调整政府投资方式和重点,加大对前瞻性领域投入,抓紧实施透明海洋、智慧海岛、蓝色药仓、百岛海水淡化、海洋新材料创新发展和海洋产业集群培育等一批海洋新兴产业重大工程与行动计划。

强化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主体培育。组织实施海洋新兴产业百强计划,支持企业围绕整合创新资源加快兼并重组,开展全球化的研发布局,重点在海洋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生物医药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能够带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海洋产业龙头企业。树立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的价值导向,加快培育一大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鼓励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挂牌,探索允许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符合一定条件的未盈利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在新兴产业板块和科创板上市。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以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要投向的专业金融机构,开展全海洋产业链的金融服务,加强金融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重点支持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以及智慧海洋工程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满足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融资需求。进一步健全海洋政策性保险,发展海洋商业保险,提升互助保险的覆盖面。

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倾斜,加大对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开发、海洋工程装备设计、深海资源勘探开发、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研发、海洋产业节能减排、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支持和保障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放发展。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把握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全球化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树立全球性海洋经济战略观,逐步深化国际合作,积极探索合作新模式,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提升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在沿海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一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开发示范区,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科技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化管理、技术、人才、制度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倡导开放式创新路径,推动海洋产业创新中心、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吸纳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作者盛朝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所)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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