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需要通过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和示范引领,扩大农户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形成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同时,农业龙头企业可以凭借较高的管理效率和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带动其他主体共同发展,将产业链各主体打造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促进各类主体融合共生。
推动资源要素融合渗透、优化配置。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农业生产者和现代企业的双重作用,有利于促进资源要素融合渗透。一方面,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农业生产者,通过自建基地或者利用产业化组织模式建立订单基地,可以对接传统农业资源;另一方面,农业龙头企业具备现代企业所应具备的理念、先进技术等。农业龙头企业兼具双重角色的特征,有利于推动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要素融合。
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农业龙头企业依托农产品加工环节,可以向上游延伸、向下游拓展,在纵向环节的融合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从实践看,农业产业化本身就是不同产业环节的融合。出于保障原料质量、提高产品品质的考虑,农业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示范引导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农渔结合、农旅结合,在一二三产业的横向融合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为保持市场竞争力,农业龙头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秉承价值提升理念,从各个环节挖掘增值空间,实现价值链提升。
密切各主体利益关系,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农村产业融合与农业产业化都是基于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各相关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二者的理念是高度一致的。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通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密切利益关系,督促农业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增强农民的获得感,让农民切实享受更多的增值收益。
催生农业新业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挥产业链各主体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有助于孕育、催生和丰富农业新业态。农业龙头企业紧跟科技发展,洞察消费趋势,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行“互联网+”、集约化发展等现代经营模式,有利于创新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在生产环节,发展定制农业、创意农业、工厂化农业等,将农业的边界扩展到更广范围;在营销环节,发展电子商务、直销配送、众筹认购、体验营销等,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在资源利用环节,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休闲农业、旅游农业等,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共赢。(作者:赵 鹏 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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