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链条中知识产权的涵义
创新链概念起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发展于九十年代,但至今管理学界和经济学界对于创新链的理解还有着多种界定。但作为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在创新链中的重要地位,则无人质疑。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看,创新链的内容应包含知识产权产出的全过程,以及知识产权管理的部分内容,即从创意产生开始到成果产出并完成最后修正这一过程的全部必要环节。
产业链是基于特定产业发展并将相关产业部门关联起来的链条形态,可以从价值链、供需链、企业链和空间链等多个维度来理解。知识产权在产业链中无处不在,无论是产品设计之初,还是制造阶段为提升工艺而使用的技术秘密,甚至在销售阶段也会因改进销售技巧而形成知识产权。
虽然创新链和产业链中都有知识产权概念存在,但其实两者表达的涵义并不完全相同。创新链中的知识产权主要表现在研发成果上,当然创新和研究的过程也涉及到知识产权,但是最终成果却通常以知识产权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且以这种方式进入到产业链中。而产业链中知识产权通常会被作价,以货币的形式成为产品的投入成本,体现在产品的附加值上,与产业链的其他环节一起参与市场竞争。最终,创新链中知识产权的产出成本将通过产业链中的产品实现价值“回笼”。因此,知识产权实际上贯穿了创新链和产业链的始终,是串起一颗颗璀璨“珍珠”的线索,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将对产业链和创新链的融合产生积极的作用。
“双链融合”中的知识产权战略
产业链和创新链的“双链融合”已成为国际公司和跨国公司经营内容的核心部分,而知识产权工作也上升到了产业战略的高度。通过对一些核心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情况的调查分析,全球产业界在“双链融合”中使用的知识产权战略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使分属产业链中重点企业,以平等的地位开展创新且共享成果,从而达到产业协同发展的目的。如美国通用电气和法国赛峰集团,以各持股50%的方式创建了两家平股合资公司,共同研发并各自许可相关专利使用,这两家公司就是在飞机发动机领域赫赫有名的奈赛公司和CFM国际公司;二是知识产权的纵向攻防战略,即以知识产权为武器、技术现状为考量重点的战略。以创新链管理中的专利布局环节为例,研究发现,企业在实施专利布局之前更多地考虑到了研发进度或者技术发展的情况,特别是在一些高新技术领域,很多行业龙头企业专利布局的重点是美国、日本、欧州等技术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如在国防和现代电子工业中都极为重要的超精密抛光技术,世界龙头企业都优先在美国、日本、欧州布局相关专利,但在我国则只提交了少量专利申请。这与我们通常认为的,市场决定企业专利布局的看法不同;三是知识产权的横向攻防战略,即以产业情况不同而分别采取抱团研发或闭门造车的战略。如在广泛用于航空航天领域的高端环氧树脂技术就表现出知识产权在创新链聚集的情况,产业巨头抱团研发,研发成果分别用在各自优势的产业链环节上,而在自动驾驶激光雷达产业中,则都是自己闷头搞研发,大多只是跟联系密切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合作,很少引用其它公司的专利。
由此可见,在“双链融合”的过程中,已经产生出了多种不同的知识产权战略,他们的共同点包括:一是知识产权的战略作用日渐加强且深刻融入到了创新链和产业链之中;二是所有的知识产权战略都适合产业的特点并符合大多参与者的利益,能够最大化地提升“双链融合”的效果。
我国产业“双链融合”中的知识产权战略
无论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如何变化,世界科技都将保持突飞猛进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多的先进技术都将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呈现多学科、多领域集成的特点。越是先进技术,这样的特点就越鲜明。因此可以认为,没有任何一个领域的创新能够独自完成。知识产权必然不会仅存在于某一个特定领域,而是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多个领域的技术发展,从而作用于诸多产业链条。
因此,我国产业要在“双链融合”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用,形成符合自己利益的知识产权战略,首先,要加强知识产权的战略意识,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创新链和产业链之中,成为经营规划中的重点;其次,要打破企业甚至产业隔膜,建立大局意识,形成企业或产业战略规划,使企业或产业在产业链中成为佼佼者;第三,要将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起来看待知识产权,理解“双链融合”既是知识产权战略产生的环境和土壤,又是它将作用的对象。“双链”发展的趋势决定了知识产权战略是否持续性,同时也验证了它的效果;最后,要尽量避免墨守成规,培养因时制宜和因事制宜的意识和能力,灵活地、战略地看待变化和处理问题,让知识产权这把有力武器在“双链融合”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它的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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