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是第37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按照封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封丘县法院组织干警在人民公园南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并详细解答了消费者如何维权等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整个活动共发送宣传资料300余份,为群众答疑法律问题共计5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封丘县法院 范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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