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市纪委关于四起“四风”隐身变异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8-01-30 14:55: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近日,市纪委公开通报四起“四风”隐身变异典型案例。

  获嘉县国土资源局以办公用品发票冲抵招待费问题。2016年12月,获嘉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张涛在协助分管机关事务股工作期间,经其同意,该局机关事务股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开具两张办公用品发票,共计9120元,用于冲抵日常招待费。2018年1月19日,张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阳县国有林场以办公用品费冲抵加班餐费、茶叶费问题。2016年5月,该单位列支金额为1500元的办公用品票据,冲抵平常外出加班餐费和购买茶叶费用。2018年1月17日,直接经办人钟强受到警告处分。

  卫滨区司法局以办公费名义报销购买烟酒问题。2017年6月,卫滨区司法局会计岳聪颖将该局购买的价值1916元烟 酒等物品费用,以办公用品的名义下账报销。2018年1月19日,岳聪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办公费名义列支招待费问题。2016年4月,该管委会办公室将价值4500元的6箱口子窖酒以办公费名义下账报销。2018年1月14日,时任办公室财务主管任秀娟受到记过处分。

  市纪委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寸步不让、持续努力,方可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纪律观念,避免侥幸心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各级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真正把纠正“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单位要结合“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探索从源头上根治“四风”隐身变异问题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积极创新监督执纪手段,加强对“四风”隐身变异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持续高压问责,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中共新乡市纪委
责任编辑:易树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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