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2017-07-25 11:16: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网讯(记者焦亮通讯员王继倩)7月24日上午,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提请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旺、秘书长刘军参加会议。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市人口的激增,市区和县(市)城区教育资源短缺现象严重,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动新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2016年12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第一次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将《条例(草案)》报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先后召开立法评估会、通稿会,对《条例(草案)》进行统改、评估。2017年6月28日,《条例》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据悉,《条例》将于2017年7月24日至28日经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责任编辑:易树功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