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杨新平同志为卫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国兵同志为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瑞波同志为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遂林同志为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白文斌同志为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郜宁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高峰同志为封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皓同志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安新生同志为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颖同志为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保国同志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易树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