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出台全省首家《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2017-04-27 09:35: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网讯(记者赵新颜)“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严惩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同时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正值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26日正式出台《关于为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从保护知识产权入手,助力郑洛新自创区建设,护航“创新新乡”发展。这在全省法院尚属首家。

 据悉,《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法官充分认识为郑洛新自创区建设、“创新新乡”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大意义,并提出具体意见:依法惩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重点打击侵犯著作权、假冒注册商标、销售侵权复制品、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强化对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及高科技、新能源、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助力郑洛新自创区建设,护航“创新新乡”发展,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完善知识产权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将典型案件、类型案件集中到专业审判部门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
责任编辑:易树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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