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大力弘扬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如下:
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寸步不让。各级党员干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参与私人祭扫;严禁借祭扫之机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严禁借祭扫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相关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对由面上转为地下,公开转入隐秘,化整为零、变身隐形等“四风”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要创新监督检查手段,积极利用公安、税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畅通“市县联动、剑指‘四风’”网络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清风新乡”微信举报平台等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对“四风”突出问题实施“一案双查”,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着力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中共新乡市纪委2017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易树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