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市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2016-01-06 15:12: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1月5日,记者从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也就是说,这个春节,咱新乡市区不能再有炮声了。
  2016年开年伊始的雾霾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不小影响,雾霾成了人们深恶痛绝的东西。而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可排放出大量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气态污染物和大量颗粒物,其对大气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是毋庸置疑的。为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质量产生的影响,也为了保障公共安全,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在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决定》的议案,市政府决定在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该决定,我市从2016年1月1日起,采取“政府组织、部门联动、基层实施、社会参与”的方式,在107国道以西,南环以北,西环以东,北环以南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据了解,该决定实施后,一旦发现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将由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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