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李超)9月21日,我市召开“创文”公益广告设置暨培训专题会,从公益广告的设置内容、时间、要求等三个方面,按照“统一规划、整体部署、分头实施、跟踪督导、奖惩到位”的总体要求和“保数量、拓广度、高标准、增品质、重创新”的工作标准,强化全市“创文”公益广告设置(刊播)工作,切实做好2016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迎检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创文”公益广告设置时间为:户外平面类公益广告为9月底至12月底,视频类公益广告需按照要求长期刊播。具体设置要求为:户外公益广告设置要与户外广告治理相结合,公益广告设置要遵从户外广告治理需要,今年计划拆除的户外广告不再考虑设置公益广告;各类户外公益广告设置前,要首先对公共设施、墙体、建筑围挡等进行清洗、修整,确保公益广告附着展示效果平整、牢固、美观;户外公益广告制作和悬挂要做到主题突出,画面鲜亮,规整美观,贴合教育对象,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临街墙体标语广告原则上字体选用红色宋体字,广告落款可加上宣传、制作单位名称。
据了解,市“双创”指挥部将对公益广告设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凡未按时完成或完成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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