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持枪抢劫金店案17小时告破

2016-01-18 18:58:4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记者 焦耀)1月17日下午5时许,位于原阳县城关镇和平街西段的某金店被人持枪抢劫黄金首饰4000余克,随后驾驶一辆白色两轮踏板摩托车逃跑。法网恢恢,经过民警们17个小时不间断的侦查,最终在郑州市金水区沙门村一出租房屋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17日下午5时许,原阳县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持枪打劫了金店。接到报案后,省、市、县公安机关立即启动了重大案件工作机制,省厅、市局主要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刑警、交警、特巡警、派出所等警种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走访调查。
 
  原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王方告诉记者,经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为一成年男性,本地口音,年龄30-40岁之间,体态偏胖,作案时上衣着灰、绿相接冲锋衣,斜挎一深色包,头戴灰色绒线帽,戴眼镜、深色口罩。当时犯罪嫌疑人从金店西门进入,手持自制的枪械向屋顶开枪,并威胁金店工作人员将柜台内的黄金首饰放入事先准备的背包内。作案后,嫌疑人驾驶一辆白色两轮踏板摩托车经西干道、北干道行至靳堂乡靳堂村向南,经幸福渠向西,至韩董庄乡度过黄河,潜入郑州境内。
 
  经过民警进一步走访,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潜址,于1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在郑州警方配合下,将藏匿在郑州市金水区沙门村一出租房屋内的犯罪嫌疑人抓获,起获被抢劫黄金首饰4000余克,人赃俱获。
 
  经初步查证,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男,1975年6月13日出生,商丘市睢阳区人。经初步审讯,高某某平日在郑州从事二手车买卖生意,近期因手头拮据铤而走险,经事先踩点后,于案发当天持发令枪和自制手枪各一支窜至原阳县城关镇某金店实施抢劫后畏罪潜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责任编辑: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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