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启动极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2015-12-24 14:46: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网讯(记者胡殿芳)12月23日,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和市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分析、研判,我市空气质量处于极重污染状态,未来1天持续不利气象条件,空气质量将延续极重污染。市政府立即发出紧急通知,决定从12月23日15时起,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由12月5日的II级(橙色)升级为I级(红色),各级各部门要在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启动I级(红色)预警。

   学生停课,老人居家,有关部门要加强民生保障
   市政府要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市社会福利院、市社会养老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包括已经获得公安部门审批的户外活动)。

   市政府要求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停车时要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减少用电量,冬季空调温度要调低2℃至4℃;公众要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要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的材料。

   停止施工,严禁焚烧,加强扬尘污染减排
   市政府要求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各责任单位要增加市区道路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的机扫、洒水(喷雾)频次。

   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严禁城区内焚烧树叶、垃圾等,严禁露天烧烤,严禁城区燃放烟花、爆竹。
   
  社会车辆单双号限行,机关车辆全部停驶
   红色预警期间,市区最所有社会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车牌尾数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限行从24日7时开始,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除值班、应急、民生车辆外全部停驶。公安部门将严查、严惩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无绿标车辆。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停产、限产的数百家企业必须落实到位。
   
   强化措施落实和督导调度
    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确保强制性减排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6个大气督导组将及时对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施工工地停工、道路保洁洒水抑尘、机动车限行、禁烧秸秆和垃圾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督导,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易树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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