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军旗 实习生 付俊俊) 7月13日、14日,本报分别以《牧野广场营利摊挤占群众健身场地》《牧野广场变身“营利场”,岂能放任不管》为题,报道和评论牧野广场夜晚存在的乱象。对此,牧野公园回应:在广场里搞经营活动,肯定是不允许的,将采取措施,禁止摊贩经营。
本报报道后,读者反映强烈。市民程先生直截了当地表示,第一,牧野广场是个公共场所,不能被商业气味充斥,这是最起码的规定。第二,作为经营摊主,你是纯粹为了挣钱,而不是搞公益活动,占用大家的地方,鼓了自己的腰包,太自私自利了。第三,牧野广场还是人防疏散中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削弱广场的疏散功能。
事实上,7月12日晚上,记者再次在牧野广场调查发现,广场里的营利摊生意依然火爆。“在这经营,交钱不交钱?”记者问。经营儿童电动小汽车的商贩随即反问:“不交钱谁让在这儿?”与此同时,牧野广场还有轮滑俱乐部在此进行收费性训练,而轮滑俱乐部公开发放的宣传页上面,就有“场地在牧野广场”这样的字眼。此外,夜晚时分,广场还有卖烧烤小吃等经营现象。
7月14日下午,牧野广场的管理部门牧野公园对此做出回应。负责人赵主任坦承,牧野广场里面确实有经营摊贩的存在,挤占了群众的休闲场地,巡逻人员每天巡查到晚上9时。不过,他否认管理部门有收费行为。
既然有巡逻人员巡查到晚上9时,为什么广场上经营生意还如此火爆?此外,晚上9时到10时的火爆时间段,是不是留下了管理空白?赵主任表示,因为他们并没有执法权,遇到经营人员进场,只能劝离他们,不让他们进场。15日,他将召集巡逻人员开开会,强调管理规定,加大巡查力度,还广大市民一个安全的公共休闲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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