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

2015-07-02 09:54: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我市举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
 
  “阳光”司法接受群众监督
 
  本报讯(记者 申长明) 6月30日,记者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院)召开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宣传省、市法院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新举措,提升我市两级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新水平,在6月份到7月份,我市集中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
 
  据了解,2014年6月,市中院减刑假释庭正式组建,成为除省高级人民法院之外,全省第一家专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业务部门,承担着全市范围内6家监狱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工作。
 
  据介绍,目前市中院减刑假释工作面临“六多”现象,一是刑罚执行单位多,有6家监狱;二是在押罪犯多;三是重刑犯多;四是犯罪种类多,既有男犯,也有女犯,既有普通类罪犯,也有大量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罪犯”;五是刑罚执行单位每年提请减刑的罪犯多;六是减刑假释案件在该院受理案件数量中所占比例大。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成为全省范围内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最多的审判机关之一。
责任编辑: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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