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重污染 我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将停课

2015-03-12 09:49: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我市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污染达到一定程度中小学校将停课
 
  本报讯(记者王新林)为规范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管理,提高城市大气重污染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大气重污染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新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下称《预案》)已正式出台。该《预案》显示,大气污染达到一定程度时,将采取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工业企业停产停业等措施。这是记者3月11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预案》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出现时应急响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意在加强各类污染排放源应急管理、引导公众采取应急防护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加强区域统筹和属地管理,通过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气象和环保等部门紧密配合,提高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提前预报、及时响应等。
 
  据介绍,该《预案》根据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严重程度等,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等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应急响应措施将根据监测信息确定的首要污染物,以及大气重污染的区域等实际情况予以选择。其中,Ⅳ级响应措施要求,由事发地宣传、市文广新局和市委外宣办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通信公司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健康防护警示,以及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Ⅲ级和Ⅱ级响应措施,要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减排、机动车减排、防止扬尘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以及其他措施等。
 
  而I级响应措施,要求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加强公众健康防护,并采取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社会车辆在城区内单、双号限行(特殊公共保障车辆除外);事发地政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督导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工业企业停产停业。
责任编辑: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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