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同事受贿被审 我市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2015-02-12 09:35: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我市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本报讯(记者王海玲)“我一时误入歧途,今后一定好好接受改造。重返社会后,好好做人,依规依法办事……”涉嫌受贿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一番话,让在场的旁听者无不动容。2月10日,市纪委组织市、区部分执法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赴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利用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以此开展警示教育。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曾任职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管理局绿化科科长,因受贿罪被红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参加旁听的人员既有其他职能部门的科室负责人,也有其昔日的同事。开展这样的警示教育,无疑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震撼性。
 
  据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大全市反腐倡廉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市纪委于元旦和春节期间,开展了“清风新乡·廉洁双节”系列廉政教育活动。旁听利用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既是其中重要一项内容,也是应坚持抓好的一项警示教育活动,目的就是要充分利用庭审教育平台让党员干部现场接受教育,提高他们对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行为的认识,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
责任编辑: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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