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贵:落实“两个责任”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2015-02-03 20:06: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李庆贵在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强调:
 
  落实“两个责任”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2月2日,中共新乡市第十届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 本报记者 高志勇 摄
 
  本报讯(记者王海玲)2月2日,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召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的任务。市委书记李庆贵在会上强调,要认清形势,把握要求,落实“两个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建设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舒庆主持会议,市领导宗长青、范学贵、刘建华、陈祖刚、王炳奇、王晓然、邢亚平、王保旺、赵艳、孙国富、周建等出席会议。
 
  舒庆传达了省“两会”精神,市委副书记宗长青宣读了《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炳奇宣读了《中共新乡市纪委关于2014年全市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情况的通报》。
 
  王炳奇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全面部署。
 
  李庆贵对去年的工作给予肯定。他说,2014年,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重要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氛围不断浓厚,落实“两个责任”取得良好开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三转”,有效提升了聚焦主业、执纪问责的能力。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健全办案机制,完善办案措施,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切实做好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作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保持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源头防腐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机制规范提升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廉政文化深化年等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就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李庆贵提出了6点要求。
 
  一是深刻领会精神,准确把握要求。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表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和担当精神,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重点从查处腐败问题开弓没有回头箭、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深入落实5个方面理解和把握中央的新精神、新举措。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省委书记郭庚茂的重要讲话,同样对如何开展今年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并与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要求上来,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充分认清形势。找准问题,认清形势,才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当前,我们党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反腐败“从严趋紧”、“高压威慑”、“长常持久”已逐渐成为一种新常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此有所警觉,并认清我市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和腐败案件的易发点、多发点,认真吸取教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案件的分析中找准廉政风险点、把握工作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
 
  三是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规矩,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首要任务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本质是要对党忠诚,核心是坚持党性原则,党性问题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始终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立场上,自觉按照党的整体意志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行动,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就是守纪律讲规矩的体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作出表率。遇到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必须挺身而出、进行坚决斗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守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四是着力纠正“四风”,健全长效机制。虽然我市的作风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四风”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表明了作风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要抓住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教育预防和正风肃纪。要抓好问题落实,把作风“隐身衣”的“面子”和“里子”都看清楚,摸透彻,继续开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转移到小饭店、农家院和单位内部餐厅等问题的专项治理,重点落实好中央部署的对领导干部在书画、摄影、艺术等协会中兼任领导职务进行专项清理以及中纪委出台的“25不”禁令。
 
  要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不断扩宽群众监督渠道,使作风问题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无处藏身。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和系统,必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既要对责任人严惩不贷,又要对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五是坚持惩防并举,遏制腐败蔓延。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治标,又治本,着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让各级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严查腐败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治病树、拔烂树,做到凡腐必贪,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彻底打消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要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完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四项监督制度,抓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重点改革事项,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服务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部门的监管,坚持和落实好必要的轮岗、平时谈话提醒等制度,有效防止腐败问题发生。要坚持守牢底线,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守牢底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案为鉴、以人为镜,时刻自警自省、谨小慎微,敬畏法律、敬畏党纪、敬畏组织、敬畏人民,坚持原则,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底线。春节临近,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抓好廉洁自律工作,带头接受监督,确保清廉过节。
 
  六是落实“两个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牛鼻子”,抓住主体责任,就抓住了关键和要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以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要亲自批示、督办腐败案件查处,亲自听取纪委和下级党委工作汇报,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为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亲自协调反腐倡廉中的重要环节,层层传导压力。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发挥好反腐利剑作用。要建立“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要严格责任追究,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并且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起到追究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
 
  李庆贵还对全市纪检监察队伍提出殷切要求,希望他们谨记“忠诚、干净、担当”的宗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扎实的作风,肩负起应承担的重任,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应有贡献。
 
  就贯彻省“两会”精神,李庆贵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组织好省“两会”精神的传达学习,做好我市“两会”的筹备工作;二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郭庚茂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市科学持续发展,为让中原更出彩多作贡献;三是结合省长谢伏瞻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安排的10项经济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举措,为新乡争取更好的项目和支持,特别是要抓住郑新融合发展的有利机遇,在通信一体化、交通对接、产业转移等方面工作上实现大的突破;四是做好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筹备等当前重点工作和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李庆贵还对我市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舒庆指出,新一届党中央近年来坚决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向世人证明我党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的态度,表明了从严治党、捍卫党纪的坚定决心,对于反腐败斗争,上有党和国家的坚定信心,下有党心民心做力量源泉,反腐败斗争必定胜利;舒庆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认真传达学习本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上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舒庆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法、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谨记公款姓公、公权为民,不要乱花,不得乱用,做守纪律的干部、讲规矩的干部、敢担当的干部、干干净净的干部,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上,各县(市)、区委书记向市委递交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委员;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委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属大型企业和高校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负责人、监察室主任;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 ��P˕ @�� 、市直各单位、市属大型企业和高校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负责人、监察室主任;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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