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网,净化网络生态
张培国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月4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该规定自3月1日施行。(2015年2月4日)
近日,关于微信平台有两件事情引人关注:先是一些颇具知名度的公众账号“视觉志”“商务范”等遭到了一些“小号”恶意抢注;随后,国家网信办公布了一批被依法关闭的微信公共账号,互联网生态治理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不能否认,在目前网民规模具世界第一的背景下,我国互联网用户账号管理乱象仍然十分突出。有一些假冒党政机关的帐户误导了公众,有一些帐号在公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同时,由于帐号管理缺乏有效抓手,致使个别不法分子假冒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发布虚假信息;还有的涉嫌淫秽色情,有的传播暴恐、聚赌、涉毒等违法信息,有的违背社会公德,宣扬低俗文化;有的公然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有的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等等。
这些原来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侵权行为,如今在微博平台、微信平台等新的网络应用中衍生出新的形态。此种乱象不仅侵害公众利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且已构成社会公害,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广大网民深恶痛绝,整治账号乱象迫在眉睫。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加强网络立法尤为迫切。可喜的是,今天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剑指污染网络生态的“十大乱象”,相信随着该规定的实施,依法治网将成为新常态,网络乱象也将得到有效扼制。
依法治网,需要完备的互联网法律法规作补充和支撑。这次网信办《规定》就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对互联网企业、用户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涉及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特别强调的是,账号管理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用户选择个性化名称的权利,重点解决前台名称乱象问题。
依法治网,既要荡清网络迷雾,又要促进网络快速健康有序发展。这就需要每个互联网企业积极落实好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要求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互联网用户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予注册。对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账号,应当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同时,企业还应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处置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治网,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人人有责。希望每个负责任的网民都能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国家网信办新规,积极参与网络生态治理。同时,对那些网络中的不法现象和不良行为,要积极地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进行举报。只要社会各界共同联起手来,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将重新呈现在面前。
责任编辑:焦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