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付强
11月29日凌晨,在许昌市公路局灵井超限站,发生一起疑似有组织、有预谋的“十余辆超载货车集中闯岗”事件,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已展开立案侦查。(见12月2日中新网)
货车超载屡禁不止,全国各地几乎都普遍存在这一现象,由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以致于成为了一个社会性的“老大难”问题。超载对道路造成的严重破坏有目共睹,并且不断上演“车毁人亡”的悲剧。据统计,2013年全国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涉及货车超载的近20%。
依法治路、依法管理,基于此,各级交管部门对超载现象的查处力度连年不断加大,这不仅是依法治国之需,更饱含民意期望。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将组织全国交管部门集中查处“七类交通突出违法行为”,超载作为第二个整治重点赫然在列。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超载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扼制。刚刚发生在许昌灵井超限站的这起“十余辆超载货车集中闯岗”恶性事件,更说明“治超”还任重而道远。
无良车主和司机明知超载违法,甚至在多次被扣车、被罚款的情况下,依仍不肯主动卸下超重的货物。究其原因,当然少不了逐利之心在作怪。车辆超载的违法成本过低,车主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利益驱动下不惜游走在法律边缘,甚至与以身试法,在忽略个人生命及财产安危下,更是罔顾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罔顾公众合法权益。当然,还在于治超执法部门没有依法办事,要么有法不依,要么执法不严,在罚款经济驱使下,罚款了事,也不会诉诸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讲,正是由于有些地方治超执法部门的“放纵”,才导致超载行为的有恃无恐。
发生在许昌的这起“超载货车集中闯岗”事件中,几个不法分子却打错了如意算盘。尽管他们采取暴力手段限制六名工作人员的人身自由,但是令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许昌治超站的工作人员仍然想方设法报了警,这让他们一下子乱了阵脚。尽管不法分子在逃窜的过程中,不忘抢走执法仪、对讲机等执法装备,但是现场监控设备仍然忠实记录下了他们冲击治超站的恶行。再加上媒体的及时曝光,不难想象,等待这不法分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事实再次证明:不法分子就像是弹簧,对代表法律的执法机构和工作人员而言,你软他就强。反之,只要执法能够强硬起来,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就会完全被压制下去。因为,他们也明白,毕竟正义永远只能站在法律这一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法治成为了全社会的基本共识和核心价值。同样,治理公路超载,法律既是最基本的依据,同时又是最有力的“武器”。依法严惩,让超载行为付出沉重代价,轻则受到经济制裁,重则承担法律责任。当超载成为了难以承受之重,试看谁还胆敢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杨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