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医院医生院外指定药房购药追踪
将退还产妇购药差价
给当事医生行政处分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12月18日,本报报道了延津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院内开方,让产妇家属前去院外指定药房买药的情况后,引起了延津县人民医院的高度重视,并随后对该院妇产科展开全体自查,并进行相应规范和整顿。
12月24日,延津县人民医院主管业务的吕副院长对该现象的处理情况向记者进行了回复。院办经调查,发现记者所报道情况属实,院方遂作出处理如下:决定将家属指定药房所购药品多出的差价部分全额退还给当事人,给当事医生行政处分。
“医生让患者到指定药店拿药,是绝对不允许的。”吕副院长表示,将外购药品多出的差价部分全额退还给患者,希望能够弥补产妇及家属受到的伤害。因此,曾经有类似经历的群众,可与医院联系补偿事宜。
此外,该院对当事医生进行全院通报批评,扣发当月工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取消其两年内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资格。吕副院长再次表示,今后医院将加强临床与药品采购之间的沟通协调,保证临床用药,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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