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殿芳)新近公布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环保和气象部门要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建议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11月17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这项工作我市早在今年8月份已经启动,走在了全省前列。
据了解,今年8月14日,市环保局、市气象局联合召开了合作框架协议交流会,初步达成了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是建立空气环境污染、气象信息共享机制、雾霾天气会商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机制。市环保监测站负责人介绍说,目前相关事宜正有序进行。但由于这项工作还涉及城建等多个部门和全市的排污企业,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预警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还需要一个过程。
针对重度污染天气,我市目前是按照市政府去年出台的《新乡市雾霾天气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工作,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每日通过网站发布各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出现严重雾霾重污染天气时,市环保局通过多种方式发布雾霾污染级别信息,便于市民及时了解自身生产生活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自我防护。
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今后,当发布最严重的红色预警时,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将停课,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除特殊公共保障车辆外的社会车辆,在城区内将实行单、双号限行。同时,事发地政府可宣布实行弹性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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