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再婚前各有子女不符合条件

2014-07-31 10:25: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原标题: “单独两孩”详解
  单独身份有要求  一孩核准有规定

  记者  卢璐   

  “我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了,我可以申请生第二个孩子吗?”“我和丈夫都是离异后再婚,之前各有一个孩子,符合生二孩的条件吗?”“我符合‘单独两孩’条件,生一孩时还用办生育证吗?”……尽管“单独两孩”政策已实施近两个月,但仍有许多人对一些具体问题不了解。7月30日,市人口计生委对此给出了更细致的解读,市民若有疑问,也可拨打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电话3696795进行咨询。
 
  独生子女身份可按事实认定
       
       市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范丽红说,6月3日起,河南省开始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截至7月25日,我市已办理“单独两孩”生育证510张。
  申请“单独两孩”生育证,应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些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或没有领证,政策规定夫妻一方是否为独生子女按事实认定,“单独”一方的父母出具相关证明即可。
 
  独生子女范畴包括合法收养的子女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按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有两种情形也可视为独生子女:一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二是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再婚前各有子女不符合条件
 
  按照相关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再婚夫妻原各有一个子女,即使现家庭只带来一个子女或没有带来子女,该家庭也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中只有一个子女的条件。”范丽红说,申请者本人是独生子女,若其父亲或母亲再婚,并且父亲或母亲再婚后又生育了孩子,那本人就不再享有独生子女身份了。
                                      
  一孩仍需办理生育证
       
  “现在都能生二孩了,办理一孩生育证还有意义吗?”根据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
  范丽红说,在现有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下,一孩生育服务证具有基础信息登记作用,也是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事项提供依据,为此生育一孩仍需办理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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