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农民工在新乡干活 难讨4万元工钱

2014-05-23 09:44: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外地农民工在新乡工地干活,却拿不到剩余的4万多元工程款——
工程早已完工 讨薪竟成“马拉松”
     
  本报讯  (记者  张世彬)  5月20日,安阳林州包工头张银林来到本报反映说,2011年3月份,他与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承包了该公司建设工程的水、电、管道安装工程,工程早已完工,却有部分工程款迟迟没有拿到。张银林气愤地说:“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是在赖账,不想付款。”
  据张银林讲,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位于胜利街与科隆大道交叉口金色花园门口,2011年3月25日,经熟人介绍他承包了该公司在新飞大道建设的河南省第二监狱住宅小区会所的水电及临时用水电、雨水管道安装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每平方米18元,总计99395元。
  合同签订完后,张银林就带领工人进入现场开始施工。2011年7月6日,按工程进度他拿到了第一笔工程款10000元,当年8月6日、9月26日,又拿到了第二笔、第三笔工程款5000元和10000元整。2012年1月13日,该工程水电安装到位,按合同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应该付给张银林75%的工程款,可该公司只给了张银林3万元工程款,到此时总共付工程款55000万元整,剩余的4万多元讨要无果。从此,让张银林走上了漫漫讨薪路。
  张银林说,他也记不清去要了多少次钱了,可该公司总是找理由推脱,“现在又说合同和我签错了,是无效合同,不能付款给我,是什么理由合同签错了,他们又不说,这样的做法太气人了,工人们天天打电话催着我要钱,急得我生不如死。”张银林说。
  工程早已结束,并且已交付使用,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为什么不给张银林剩余款项?为什么现在说合同签错了呢?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    
  20日上午,记者陪同张银林来到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当记者说明情况后,该公司梁姓经理拒绝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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