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专业园区实行“升降级” 管理

2014-04-18 10:48:4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我市对专业园区实行“升降级” 
 
   

本报讯(记者 王海玲 实习生 马琳)发展前景好,政府就支持你发展;发展潜力不好,政府就只能优胜劣汰,将管理权限下放;最后仍不能发展壮大的,则只有自生自灭。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将对专业园区实施“三个一批”(培育一批、列管一批、淘汰一批)升降级分类管理。

据了解,2006年,我市为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同步规划了“3级”38家产业集聚区,在2009年全省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的浪潮中,我市将原38家产业集聚区规划整合为13家省级产业集聚区和14家专业园区(含长垣县)并延续至今。其中,14家专业园区大部分由所在乡镇负责推进建设。2013年,14家专业园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6.6亿元,占全市投资总额的12.6%,同比增长7%,低于全市投资增速15.8个百分点;实施亿元以上项目102个,占全市总数的17%。2013年前11个月,14家专业园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704.7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收入的22.7%,同比增长17%,和全市增速持平;规模以上工业吸纳就业人员近10万人。

总体来说,全市专业园区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影响,发展层次良莠不齐,问题比较明显,没有实现“四集一转”的目标要求。因此,为贯彻落实《新乡市2013年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工作意见》,我市决定对现有专业园区实施分级管理,严格控制专业园区数量,每个县(市)原则上保留一家专业园区,将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特色产业集群初具规模、与中心镇套合的专业园区纳入市级管理;将发展缓慢、规模较小、缺乏活力的专业园区下放,由所在县(市)、区管理。

分级管理后,我市将按照“三规合一”、“四集一转”的有关要求,完善相关规划和园区管理机构,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集群招商,努力实现晋位升级,力争有2家至3家专业园区升为省级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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