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加分政策“瘦身” 幅度下降 范围缩减

2014-02-20 10:29: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记者 王海玲)昨日,记者从市招办获悉,虽然离高考还有一段时间,但高考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今年我省高考最显著的变化,就是考生加分政策有所“瘦身”,加分幅度明显下降。

据了解,今年高考维持不变的加分项目及其内容主要有: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参加高考,可加20分投档,是所有项目加分分值最高的项目。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档。

相较去年明显“瘦身”的加分项目主要包含:奥赛获奖最高加10分且不再保送,省赛区一等奖不再享受加分,也不再具备保送资格;符合条件的体育特长生加分由20分降为1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考生专项测试项目由30项缩减为8项,限定在中学普及程度高、锻炼效果好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项;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是否具有保送资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加分幅度比原有政策降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档。加分幅度比原有政策降5分。

此外,以下参加今年高考的六类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不能加分: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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