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杀劣迹艺人很有必要

2014-10-10 09:20: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记者获悉,广电总局9月29日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除此前提及的电视剧作品外,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被要求暂停播出。(10月9日京华时报) 
 
  近几个月来,一些艺人相继因吸毒、嫖娼而纷纷走光,原来他们光亮的外衣下竟是如此的丑陋不堪!社会盛传的广电总局已通知各大卫视,要慎重考虑那些“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传言终于“梦想成真”。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让劣迹艺人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法律之外的高昂代价。 
 
  广播影视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自然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追求德艺双馨,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通过优秀作品和良好形象向社会传播正能量。令人遗憾的是,不少艺人辜负了民众的热切期待,在疯狂吸金的同时,干出有伤风化、有违法纪之事,上演了一幕幕不忍目睹的龌龊连续剧,让民众尤其是粉丝伤心不已。 
 
  吸毒、嫖娼等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也是违法的。艺人尤其是明星,是社会极为关注的公众人物,他们的言行举止深刻的影响着社会。如果艺人放浪形骸,为所欲为,很容易败坏社会风气,对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为不利。故而,艺人绝对不能以“二皮脸”的面目出现——荧幕上,他们一副正人君子模样,而在现实生活中却蝇营狗苟。 
 
  广电总局作为广播影视的最高主管部门,有必要净化文化市场,有必要对艺人作出严格的从业规范,有必要清除劣迹艺人身上散发出的负能量。此次,广电总局痛下“杀手”,坚决“封杀劣迹艺人”,是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体现,无可厚非。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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