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绿豆芽,这是大家经常吃的食品,然而添加过“无根水”的“毒”豆芽,你能辨清吗?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3起与食品关联的案件在我市公开审理。公诉机关诉称:被告人赵某、戚某、魏某在牧野区北环水产大世界经营销售豆芽时,被市公安局卫北分局民警查获,检测均发现其销售的豆芽中含有毒有害物质。
审判此案的郭梅珍庭长表示,食品安全是百姓餐桌上的大问题,针对此案,他们将依法从重从快判决。
涉案事实:添加“无根水”,绿豆芽变身“白富美”
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我市再出重拳——12月4日上午,3名被告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绿豆芽,被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在公安机关侦查及公诉机关公诉的事实面前,这些被告人不持异议,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此案还要从今年7月24日说起。
当天下午5时,接群众举报,市公安局卫北分局民警来到牧野区北环水产大世界,对3个小摊进行检查,生产、销售绿豆芽的赵某、戚某、魏某被依法查处。
群众反映,上述3人生产、销售的绿豆芽可能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有极大危害。于是,民警将现场查获的绿豆芽转交给有关部门检测。
后来,经黎明化工研究院新材料检测中心检测,发现三人销售的豆芽中均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等有毒有害物质。这些有毒有害物质,是“无根水”的主要成分。
被告人赵某介绍,今年5月26日,他接下豆芽摊位,种植的绿豆芽因卖相不好,于6月20日开始添加国家禁止的“无根水”、漂白剂,每天可生产200公斤豆芽,总共盈利2000元。
被告人戚某称,今年6月9日,他开始生产、销售绿豆芽,6月25日开始添加国家禁止的添加剂,以便取得更好的卖相,得到更好的收益。在销售有毒绿豆芽的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平均每天生产销售250公斤,共盈利2000元。
被告人魏某表示,今年5月份,他开始生产销售黄豆芽,因销路不好,便从市场的流动人员手中购买“无根水”,共销售半月有余,每天生产销售200公斤,盈利不到2000元,销售额不足10000元。
7月24日,赵某、魏某在销售现场被民警控制,而戚某当时不在现场,车辆被扣押,8月6日,他投案自首。
律师说法:对消费者不负责,就应受到法律严惩
今年8月5日、6日、11日,被告人赵某、戚某、魏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12月4日,牧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在法庭上,3名被告人认识到了错误行为,对事实无异议。
经常关注社会焦点事件,对民生有着深沉责任感的尹建民,是河南隆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同时也是一名出色的律师。
尹建民表示,这3起案件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是百姓餐桌上的大问题,谁对老百姓不负责任,谁就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尹建民说,《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更侵犯了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3名被告人在豆芽的生产、销售环节中添加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等有毒有害物质,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他们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生产、销售的这种食品有以下两个特征:一是掺入了有毒、有害物质,即对人体有生理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不良反应,损害机体健康的物质。所谓有毒的物质,是指进入人体后能与人体内的一些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从而对人体的组织和生理机能造成破坏的物质。所谓有害的物质,是指被摄入人体后,对人体的组织、机能产生影响、损害之物质。
不法分子这样做,大多是为了获得食品的外观亮泽、感观真实或口味适宜,这些有毒、有害的物质大多是被作为添加剂掺入食品中的。至于哪些是有毒、有害物质,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食品卫生监测机构作出鉴定。
二是掺入的有毒、有害物质是非食品原料,即这些物质是根本不能食用的原料。如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在牛奶中掺入石灰水,在香油中掺入柴油,用工业盐酸制造酱油,等等。
在此,尹建民律师提醒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刑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专家提醒:掌握四招 买豆芽不受骗
不法小贩为了牟取暴利,便非法添加严禁使用的添加剂,让豆芽变身“白富美”。
“无根水”便是小商小贩们惯用的非法添加剂,您购买豆芽时,一定要小心了。
据市政协委员、食品安全专家吴大付博士介绍,“无根水”学名“无根绿豆芽激素”,主要成分是6-苄基腺嘌呤与4-氯苯氧乙酸钠,属激素类农药,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
这类药物能使豆芽细胞快速分裂,长得更快、更长、更多,但对人体有害,会致癌、致畸形。如果超量摄入,会造成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改变、老人骨质疏松等问题。
专家表示,选购豆芽时,一看豆芽秆,自然培育的豆芽,芽脚不软、脆嫩、色泽白,而用添加剂发制的豆芽,芽秆粗壮发水,色泽灰白;二看豆芽根,自然培育的豆芽,根须发育良好,无烂根、烂尖现象;三看豆粒,自然培育的豆芽,豆粒正常,而用添加剂浸泡过的豆芽,豆粒发蓝;四看水分,折断豆芽秆,若无水分冒出的,是自然培育的豆芽,有水分冒出的,是用化肥浸泡过的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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