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7月31日下午13时30分,淇县朝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欠付的新乡市共产主义大桥后续工程框架涵分部工程劳务工人工资由中建七局安装公司全额垫付并发放到位,所有人员已平安返乡。
新乡市共产主义大桥后续工程项目分部工程框架涵劳务施工,经过中建七局安装公司公开招标,由淇县朝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授权代表人为李军红,施工人员于2013年4月17日正式进场,至7月21日事故发生后,中建七局安装公司当即依规中止了该公司合同。
按照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劳务工资由中建七局安装公司按照施工节点工程量拨付淇县朝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施工人员均由淇县朝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协议用工,并且施工人员的考勤和工资标准是由淇县朝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自行考核确定,支付施工人员工资。
事故发生后淇县朝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人李军红称病住院,之后再也无法与之取得联系,该公司法人关玉泉也无法取得联系。
7月28日,淇县朝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队现场负责人携带自制的工资表来到中建七局安装公司项目部索要工资。由于直接支付工资不符合财务规定和合同约定,同时无法确认工资表的真实性。在中建七局安装公司项目部采取多种方式与淇县朝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关玉泉及其授权人李军红联系无果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决定特事特办,由公司先行依照施工队单方面提供的工资表代淇县朝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垫付工人工资,在公司办理工资手续期间,7月29日下午施工人员封堵项目部大门,不许项目部人员出入,并通知了相关媒体人员到场采访。7月30日中建七局安装公司要求工人们每人办理一张银行卡,并保证在24小时之内将其工资打入其卡中,但工人们拒绝办理银行卡,要求支付现金。为妥善解决问题,既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又能保证央企国有财产无谓的损失,遵照新乡市政府指示,新乡市住建委清欠办、投资单位、中建七局安装公司、辖区派出所组成联合工作组,迅速制定方案,并与工人代表达成共识,7月31上午9时30分开始,在各有关单位监督下,依照施工队提供的人员名单及工资表,将工资依次发放到每个人手中,至下午13时30分,全部发放完毕。共计人员93人,工资总额735677元,工资发放后所有人员已平安返乡。此事件的妥善解决,既体现了政府对民生权益的维护,更体现了中建七局安装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央企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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