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森:全民参与环保 共建美丽新乡

2013-06-05 11:27:4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全民参与环保 共建美丽新乡
——纪念“6·5”世界环境日
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 森
 
  今天是第42个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 “6·5”世界环境日主题为“思前,食后,厉行节约”。为呼应这一主题,我国提出了“同呼吸,共奋斗”的中国主题, 旨在释放和传递建设美丽中国人人共享、人人有责的信息,倡导在一片蓝天下生活、呼吸的每一个公民都应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切实履行好呵护环境的责任,自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养成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激发全社会持久的环保热情,为改善空气质量,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而奋斗。我市结合实际,确定主题为“绿色环保,美丽新乡”,其目的就是呼吁全社会参与环保,绿色行动,低碳生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生态新乡、宜居新乡、幸福新乡。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先进持久的生产力,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保护环境,尊崇自然,不仅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客观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不断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现象时有发生,距离党和国家提倡的“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这一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刻不容缓,任重道远。
  当前,我市正处在晋位升级的关键时期。今年年初,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提前一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美丽新乡建设”的目标。这既关系到570万新乡人民的根本福祉,又关乎我市破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新乡未来发展的长远大计和根本之策。做好我市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新乡,各级政府的环保决心、企业的环保责任、公众的环保意识缺一不可。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新乡,各级政府要坚持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的生态理念,把保护环境作为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下大力气扭转目前环境容量超载现状,使排污总量回归到环境容量允许范围之内,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要求,走出一条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绿色发展之路。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新乡,广大企业要严格履行环保责任,大力推进绿色经济。企业是经济增长的支柱,也是保护环境的主体。广大企业要重视环保责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承担、履行好环保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把环境保护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深化污染防治,减少污染排放,主动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积极支持环保公益事业,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新乡,社会公众要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共同建设生态文明。点滴之水,汇成江海。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每一位公民都要弘扬生态文明,传播环保文化,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自觉践行绿色、环保、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减少购买一次性产品,选择公共交通绿色出行,节约用水用电,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新乡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
  生存与发展是永恒的主题,绿色与环保是不懈的追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发展绿色经济,参与绿色消费,营造绿色环境,努力使我们生活的家园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秀、地更绿,为新乡持续发展注入无限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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