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贵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暨宗教工作创建表彰大会上强调
凝聚人心 同心共融 确保稳定
奋力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新乡网讯 (记者 李颖华 实习生 张萍)4月8日,我市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暨宗教工作创建表彰大会,对先进单位、个人和模范清真寺、优秀阿訇、优秀社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户进行了表彰。市委书记李庆贵强调,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始终坚持以凝聚人心、同心共融、确保稳定为重点,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凝聚全市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力量,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服务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大局。
市长王战营主持会议,市领导杨崇林、周海深、范学贵、王晓然、王保旺、赵艳、孙国富、孟钢出席会议。
李庆贵在会上指出,2012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动工作,维护和谐,有力服务了全市发展大局,呈现出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宗教管理日益和顺、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大好局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广大干部忠诚履职、真抓实干的结果。
李庆贵就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切实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发展。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以凝聚人心、同心共融、确保稳定为重点,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努力服务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大局。一是主动工作,努力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全市综合实力迈入全省前列,建设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工作大局。民族宗教工作应该着眼于这个大局,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二是抓好创建,打牢群众基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工作创建活动是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有效载体,有助于我们打牢社会和谐的群众基础。要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不断总结提升,提高成效。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利用各自宣传阵地和优势,继续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针对不同对象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四是改善民生,加快发展步伐。着力抓好倾斜投入,推进我市民族经济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并以发展带动团结。五是依法管理,建立有效的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领导,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民族宗教社团组织协同、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事务社会管理格局,实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民族宗教界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李庆贵最后强调,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工作创建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定信心,务实重干,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为加快建设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国富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暨宗教工作创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副市长孟钢总结了去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 各县(市)、区和各园区向市政府递交了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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