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廖亮)机动车违规调头、车窗抛物、货运车辆违规市区……今后,市民但凡发现类似的车辆不文明行为均可收集证据,向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举报,查实后可获100元奖励资金。
为倡导爱护环境、文明出行的社会新风尚,日前我市下发《新乡市市区车辆不文明行为治理实施方案》,在市区开展车辆不文明行为治理活动。同时实施有奖举报,鼓励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举报原则:举报内容应当真实客观,举报人所提供的影像资料能够全面、清晰地反映车辆不文明行为的全貌,包括发生行为的时间、地点、车牌号码等信息。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车辆不文明行为的举报原则上提倡实名举报。即举报人需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联系方式等,工作人员会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奖励办法:凡市民举报机动车违规调头、车窗抛物,三(四)轮车违规上路、私自载客,货运车辆违规进入市区等不文明行为并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按每一例奖励人民币100元;同一不文明行为以最先认定的有效举报为准,不受理重复举报;直接从事城市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的监督、执法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取证举报的,不在奖励之列。
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方式,向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举报在市区范围内发生的车辆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15837300000,3837088;电子邮箱:xxscgzhzx@163.com;信函地址:新乡市红旗区牧野大道南段68号,邮政编码:4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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