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讯 (记者 焦亮)记者日前从市总工会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推动全市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6%以上,协助政府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平均增长不低于10%。
据了解,去年我市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有了进一步提升,全市共有6855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协议),占应签订企业数的95.3%。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围绕“幸福三工”建设,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把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开展作为2013年10件实事之一,着重提高建制率和质量,确保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履约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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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已有20个年头。1993年,市总工会选择了8家民主管理基础较好、经济效益比较稳定的国有企业寻求突破。次年9月,新乡五金采购供应站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大会召开,在全国国有企业中第一家签订集体合同,引起全国轰动。2011年,市政府出台进一步深化工资集体谈判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这项工作实施目标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凡未建立工资集体谈判制度、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市级以上先进荣誉的评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