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三轮车“抬头”:一个岗亭20分钟拦下10辆

2013-01-25 08:28: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查处现场

  1月24日,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残联、市城管局、市技术监督局组成的新乡市三(四)轮联合执法支队,对市区违规三(四)轮车进行了突击检查。
  1月21日,本报记者以“街头频现三轮车,市民质疑禁摩反弹”为题,报道了市区街头三轮车重新反弹的现象。报道发出后,引起市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1月24日上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和市三(四)轮联合执法支队,对市区三轮车运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当日上午9时50分,在华兰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西100米处,一辆带着车棚的三轮车被执法人员拦下。经查,三轮车主居住地在延津县,根本不具备在市区行驶三轮车的资格,随后执法人员将三轮车扣下。10分钟后,执法人员发现,平原路上一名女子驾驶一辆带红色篷布的三轮车在快车道急速行驶,女子被拦下后,本着警示的目的,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教育,女子表示回家后会马上将车棚拆除。
  10时30分,执法人员来到劳动街与人民路交叉口。在东街派出所巡防大队民警的配合下,20分钟内拦下10辆违规电动三轮车。这些被拦下的三轮车有拉货的,有拉人的,有无证运行的,有私自装棚的。经查,10辆三轮车有9辆没有按规定携带“市区三轮车持有卡”和“市区三轮车限行区域通行证”。
        11时许,执法人员在新乡汽车客运总站南门看到,七八辆带棚的三轮车停在慢车道上,车主吆喝招揽乘客。 

交警的无奈: 

  我们对拉客的三轮无法进行处罚。”东街派出所巡防大队警官魏明道出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他说,对私自安装车棚和没有携带证件的三轮车,按照职责,民警会当场对其进行拆除或者进行暂时扣留。但是看到三轮车违规载客,他们却没有执法依据进行处罚。
        自由街与人民路交叉口的交通治安亭一名王姓警官告诉记者,看到这种现象他们也很无奈。按照执法范围,他们对违规载客的三轮车只能按闯禁区罚款20元,“因为它不属于交警管理,它属于非法营运。”
        这名警官进一步解释,三轮车非法营运属于交通部门的执法范围,治理三轮车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才能有效治理。但是,现在仅凭交警单方面进行治理,很难起到理想的效果,“这也是三轮车违规现象有所抬头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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