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市政府办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工作发文

2012-12-31 09:48: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中央、省有关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解决好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意识,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全、健康挂在心上,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扎实做好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切实解决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库区移民和城市“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及早发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救助资金和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要确保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重点帮助未就业残疾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实现就业。严格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安全过冬。要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帮助解决好吃、穿、住和过冬保暖等问题,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二、努力丰富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要根据节日期间市场需求,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证供应充足,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加强价格监管,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密切关注物价上涨对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影响,及时为市区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助。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和药品。搞好煤电油气运跟踪监测和协调,保证节日期间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不出问题。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并结合节日期间的文化活动安排,组织搞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城乡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抓好“扫黄打非”工作,加强互联网监管,创建平安和谐文化市场。大力宣传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抵制各种愚昧迷信活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节日文化理念。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


  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重点排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党政军机关、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地和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帮助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平安返乡,严禁超载、超限、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完善冰雪恶劣天气应对措施,及时清除城区道路积雪,确保行车安全。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加强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闯红灯等严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加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控,强化学校门卫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师生安全。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景点景区的安全监管,

  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节日期间举办各种大型活动,必须周密部署,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认真制订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巡逻防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制订并切实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开展专项打击和整治工作,依法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要高度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依法取缔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重点解决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制、安全生产、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认真做好特殊利益群众稳控工作,全力化解信访积案,确保不发生大的事端。


  五、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政治局的“八项规定”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市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去做,带头落实。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要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坚决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制止奢侈浪费、收受礼金、赌博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利用过节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禁止违反规定制售、赠送和接受各种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乱摊派、乱收费,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接受下级单位的宴请和馈赠。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六、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外出请假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安排足够力量在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绝不允许出现空岗、漏岗现象,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完善值守应急机制,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备勤力量,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对违反值班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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