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机构,市属企业和高校党委、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通知要求,有效预防节日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积极营造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双节”前集中开展廉政教育,采用廉政提醒信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做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廉洁、诚信、守法、节俭的社会风尚,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本着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现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三、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以赌博、变相赌博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敛钱财。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严格自律,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车按照要求统一封存,节日前将封存情况报送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政承诺活动的通知》(新纪发〔2012〕1号)要求,认真提出承诺事项,填写《廉政承诺书》,并进行公示。
四、关注民生,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要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察力度,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保证。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到基层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五、严肃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双节”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检查。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3076228(节假日值班电话)、3696102(工作日举报电话)。电子邮箱:xxslzb@163.com。
中共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 乡 市 监 察 局
2012年12月25日